怀市卫〔2009〕247号
关于公示怀化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定点助产医疗机构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
为保障我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通知》(湘卫妇社发〔2009〕6号)要求和我市实际,8月份,市卫生局组织产科技术专家对申请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定点助产医疗机构的溆浦仁康医院、辰溪县红十字会医院、康复医院和沅陵县康复医院、南方医院、水电八局职工医院等6所从事剖宫产技术服务的助产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督促其整改合格后,报请市卫生局研究,现决定批准上述6所助产医疗机构为我市第三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定点助产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
县级定点助产医疗机构:辰溪县红十字会医院、辰溪县康复医院、沅陵县康复医院、沅陵县南方医院。
乡级定点助产医疗机构:沅陵县水电八局职工医院、溆浦仁康医院。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卫生 分娩补助 定点机构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妇社处,各县(市、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管理办公室。
怀化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