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考区关于开通补缴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费功能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现将《河南考区关于开通补缴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费功能的通知》进行转发,并将郑州考点未缴费人员名单附后。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广大考生相互转告,未缴费人员务必于6月5日前进行补缴费。逾期仍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特此通知。
(注:已缴但仍在未缴费名单之列的考生,需重新缴,多缴费用后期会退还缴费账户)
附件: 1.河南考区关于开通补缴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费功能的通知2.郑州考点未缴费人员名单
郑州市卫生局考务中心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河南考区关于开通补缴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费功能的通知
各考点: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已经结束,经核实,有部分考生通过报名审核仍未缴纳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费。为方便考生缴费,经研究,我考区开通网上补缴医考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费功能,补缴截止日期为6月5日。逾期仍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特此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河南考区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