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医师执业注册及领取《医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省卫生厅近日已将《医师执业证书》工本下拨到我市,自即日起市管医疗机构的医师执业注册工作恢复正常办理程序。2009年度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人员,请以所在医疗机构为单位统一向市卫生局申请办理医师执业注册。
另:此前已办理过医师执业注册手续,但未领取《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请携带市卫生局出具的《医师执业注册证明》原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换领《医师执业证书》。
201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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