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师考核机构,个体医疗机构: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08年】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两县三区厂矿卫生所、学校和个体诊所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中医诊所除外),安排如下:
一、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好个体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两县三区厂矿卫生所、个体诊所的
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由所属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考核方式可按《鹤壁市卫生局关于200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鹤卫医【2008】39号)精神,委托当地考核机构进行,也可采取以培训代考核方式进行,但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医师定期考核的相关规定。
二、认真做好考核结果的报送工作
按照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报送工作的通知》(河南医政网2月16日发布)要求,各考核机构于3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汇总后,连同考核总结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一并报送市卫生局。
三、市卫生局所辖个体医疗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安排
1、报名
3月9日---13日,凡在卫生局注册的厂矿卫生所、个体诊所的医师,携带《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到卫生局医政科报名。
2、培训及考核
3月19日上午8:30分在卫生局六楼会议室进行培训及考核,内容包括基本技能、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
3、要求
凡不能按照要求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厂矿卫生所、个体诊所,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暂缓校验《医疗机构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书》。
200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