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市卫生局关于确立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等9家医疗保健机构为武汉市农民工孕产妇分娩定点医院的通知
制订单位:武汉市卫生局办公室
文件编号:武卫〔2007〕38号
制订日期:2007年3月5日
关 键 词:妇幼保健 分娩 定点医院 通知
市卫生局关于确立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等
9家医疗保健机构为武汉市农民工孕产妇
分娩定点医院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健康素质,保障农民工母婴安全,决定确立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等9家医疗保健机构为武汉市农民工孕产妇分娩定点医院(具体名单见附件)。
武汉市农民工孕产妇分娩定点医院应按照《武汉市设立农民工孕产妇分娩定点医院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精选服务项目、控制住院天数、医院让利惠民,严格限价,保证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好农民工孕产妇定点限价分娩的医疗服务工作。
武汉市农民工孕产妇分娩定点医院限价收费标准为:二级医院平产限价收费650元,剖宫产限价收费1800元;三级医院平产限价收费800元,剖宫产限价收费2000元。限价收费服务项目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设立农民工孕产妇分娩定点医院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卫[2007]32号)。
附件:武汉市农民工孕产妇分娩定点医院名单
附件
武汉市农民工孕产妇分娩定点医院名单
三级医院:
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武汉市第三医院
武汉市普爱医院西院
武汉市第五医院
二级医院:
汉口铁路医院
武汉市第七医院
武汉市第九医院
武汉市第十一医院
武汉市第十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