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视察我市《母婴保健法》贯彻落实情况
2007年7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家栋一行13人视察了我市《母婴保健法》贯彻落实情况。
199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开始实施,2001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公布施行,近年来我局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依法推进我市母婴保健事业发展,大力规范开展母婴保健服务工作,有效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了我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使我市母婴保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市人大领导及代表先后视察了青山区妇幼保健院及婚登处婚检咨询点、市妇幼保健院,听取了市妇幼保健院和市卫生局的工作汇报,重点对我市免费婚检开展情况、孕产期保健管理情况、儿童保健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代表们对我市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的工作表示满意,对我市近年来妇幼卫生事业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刘家栋副主任在视察时表示,妇幼卫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公共卫生工作,公共财政应加大支持力度,我市的妇幼卫生工作在比较困难的基础上取得今天的成绩很不容易,充分体现了创新、和谐的理念。建议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和推广青山区的免费婚检做法,要拓展对远城区的服务,尽快开展全民免费婚检。
参加视察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向庆平、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杜俊明副主任、刘一方副主任。市卫生局张建华书记、金建年副局长、李滔副局长陪同进行了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