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卫办〔2009〕101号
各区卫生局:
现将《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香港医师申请内地医师资格和执业注册中出具刑事犯罪记录证明问题的通知》 (鄂卫函[2009]394号)转发给你们(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whwsj。gov。cn/),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下载:鄂卫函[2009]3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