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卫办〔2011〕122号
各区卫生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地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1〕144号)转发给你们(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whwsj。gov。cn/),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点击打开或下载: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1〕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