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依法行政,根据《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我局起草的《关于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和《转发<湖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12年2月2日-2012年2月11日。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应为书面材料,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建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市卫生局医政处
电话:85697893
传真:8277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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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3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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