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卫办〔2012〕212号
各区卫生局、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根据《武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卫〔2011〕232号)、《武汉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区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卫办〔2012〕73号)及《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产科质量控制孕产妇死亡率的通知》(武卫〔2012〕167号)要求,结合2012年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市卫生局拟于近期组织专家开展武汉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验收及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和依据
(一)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验收考核:依据《武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重点考核“信息标准化、技术标准化、服务标准化、硬件标准化、形象标识标准化”五个标准化建设情况。
(二)2012年度区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依据《武汉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区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产科质量控制孕产妇死亡率的通知》要求,重点考核各区妇幼卫生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产科质量相关工作情况、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等其他妇幼保健常规工作。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2012年11月22日、23日,26日、27日,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三、考核专家分组
检查共分3个组:
第一组:
组 长:孙 飞
组 员:周爱芬、彭安娜、杨蓉、郭佶伟、熊超、刘明珠(联络员15972213137)
第二组:
组 长:董云萍
组 员:杨少萍、丁玎/兰芳芳、章一鸣、刘艳、梅慧、邱琳(联络员13971171883)
第三组:
组 长:张 斌
组 员:胡荣华、张丹、王维香、张艳、赵瑾珠、张雅琪(联络员18986059918)
四、考核方式和要求
(一)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主要采取查资料和看现场的方式进行, 针对各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查看。
(二)区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采取听汇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侧重于重大公共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落实情况;中心城区随机抽查1家辖区内民营助产机构、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一级幼儿园;新城区随机抽查1家民营助产机构(如无,推荐1家区级助产机构,不与半年检查重复)、2家乡镇卫生院、2个村卫生室、1个一级幼儿园。按照标准检查2011年第四季度及2012年前三个季度妇幼卫生绩效工作落实情况及辖区产科质量管理情况。当天反馈考核结果,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三)请各区在11月21日前,组织辖区所有相关医疗保健机构认真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好考核相关事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董云萍85697908、18971257832,周爱芬82433172、18627128911。
附表:2012年度武汉市区级妇幼机构标准化建设验收及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安排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2012年度武汉市区级妇幼机构标准化建设验收及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安排表
时间 | 第一组 (组长:孙飞) | 第二组 (组长:董云萍) | 第三组 (组长:张斌) |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下午 | |
11月22日 (周四) | 江夏 | 武昌 | 汉南 | |||
11月23日 (周五) | 洪山 | 黄陂 | 蔡甸 | |||
11月26日 (周一) | 桥口 | 东西湖 | 青山 | |||
11月27日 (周二) | 新洲 | 汉阳 | 沌口 | 江岸 | 江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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