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石首市2013年医师执业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单位统一领取2012年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二、医师执业注册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 、《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 、小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两张;
5 、石首市人民医院、石首市中医医院出具的申请人 6 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6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 、拟聘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人数较多的单位复印三份即可);
8 、获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荆州市中心医院、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3 - 6 个月的培训合格证明。
9、执业助理医师升级注册执业医师的,需交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三、由各单位统一将资料收齐并初审,6月15日之前将材料递交到市卫生局医政科。
石首市卫生局医政科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