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报送湖北省认定医师资格人员医师资格证书信息数据的通知》(鄂卫函[2010]665号,见附件)要求,省卫生厅决定开展认定医师资格人员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数据对象
经“老人老办法”认定医师资格的人员(证书内注明为“经审核合格”字样),包括部队转业、退休换发了证书的人员。
通过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证书内注明为“经考试合格”字样)的人员,不在本次数据报送对象范围之内。
二、报送程序和时间
1、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收集本单位报送对象(含在岗、退休、外出误工人员等)的《医师资格证书》,编制《报送认定医师资格人员信息汇总表》,于2010年11月下旬将证书及汇总表交至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报市卫生局。
2、县(市、区)卫生局于11月下旬组织汇总、初审,收集证书,编制《XX卫生局报送认定医师资格人员信息汇总表》,将表、表的电子版及表中人员的医师资格证书原件于12月上旬交襄樊市卫生局人事科教科。
3、襄樊市卫生局组织审查、汇总,于12月底前报省卫生厅。
三、其他要求遵省卫生厅通知执行
襄樊市卫生局人事科教科电话:0710-3511363
联系人:刘琰 贾炜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