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山东省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专家组现场评审、山东省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拟授予山东省三级甲等和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
济南市妇幼保健院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潍坊市妇幼保健院
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
胶州市妇幼保健院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
公示期自2011年11月14日起,至2011年11月21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卫生厅反映。
受理机构与联系电话:
山东省纪委驻省卫生厅纪检组 0531-67876193;
山东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0531-67876269。
山东省卫生厅
201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