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4月2日~4月14日
二、审核、确定考生报名信息所需提交材料:
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及省驻济医疗卫生单位、兖矿集团卫生预防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本单位内报考考生信息的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按规定时间集中送市卫生局复审;复审合格后按规定时间送省终审。
考生必须持国家认可的医学学历报名,专业要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06版)》等有关规定要求。
㈠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执业医师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㈡专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证明》;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㈢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医师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证明》;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㈣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㈤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执业医师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研究生院证明(证明中要注明所学专业);
4、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㈥持外省医学院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在济宁考点报名的考生(试用期单位在济宁),请确认其毕业证书必须能在教育部门指定的教育学历查询网站查询到,否则因此而延误报考的,由考生自负。
㈦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学校所书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必须付考生本人照片,内容至少涵盖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历、所学专业、学制并加盖相应钢印和公章。
以上表格及证件复印件均用A4打印纸,所有材料不装订。
三、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有关事宜
报考对象: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对象所在单位应为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需求,且通过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招募、定向培养等方式不能有效解决的乡镇卫生院。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对象,是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中具备《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报名条件,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考试过程单独命题,考试合格者发给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进行执业注册,并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执业。
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向其执业的乡镇卫生院所在地考点报考。先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㈠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㈡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㈢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包括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交复印件,由考点验证原件);
㈣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复印件(加盖该乡镇卫生院公章);
㈤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考点验证原件);
㈥毕业证书原件;
㈦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四、现役军人考生
根据省考区安排,2011年现役军人报考医师资格考试山东考区的考生现场审核资料、考试都到济南考点,具体事项请登陆:济南卫生人才网。
现役军人是指本人身份为以下四项之一的为现役军人:
1、军队及武警干部;
2、军队及武警士官;
3、公安部所属边防、消防、警卫现役干部;
4、公安部所属边防、消防、警卫现役干部。
五、报名、考试费用: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发[2005]112号)文件要求,报名费10元/人,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务费180元/人(综合笔试考试费另行收取),共计190元。
六、报名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点 咨询电话
市中区卫生局医政科 2313393
任城区卫生局医政科 15725378812
兖州市卫生局医政科 3438967
曲阜市卫生局医政科 4893418
泗水县卫生局医政科 4361308
邹城市卫生局医政科 5196316
微山县卫生局医政科 8225334
鱼台县卫生局医政科 6229911
金乡县卫生局医政科 8771190
嘉祥县卫生局医政科 6830029
汶上县卫生局医政科 7238088
梁山县卫生局医政科 7322916
兖矿集团卫生预防中心医政科 5381045
注:市直及省驻济医疗卫生单位考生报名材料,报驻地辖区县市区卫生局初审,兖矿集团所属医疗机构报名材料报兖矿集团卫生预防中心医政科初审,济宁高新区王因、黄屯医疗卫生单位考生报兖州卫生局初审,柳行、洸河办事处医疗卫生单位考生报任城区卫生局初审,北湖度假区医疗卫生单位考生报市中区卫生局初审。
七、其他要求
㈠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及省驻济有关医疗单位,要及时通知所辖区域内和单位内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并做好对本单位报考人员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的审核与登记工作,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为考生出具虚假证明,违者后果自负。
㈡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用考生网上上传相片形式,请各考生严格按照上传相片的要求网上自行上传,现场报名确认期间不再集中采集相片。
八、考点有关信息
考点地点:济宁市卫生局医政科 联系电话:231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