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兖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1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报名工作均采取网上报名,统一使用济宁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考生登陆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考生即时采集本人数码照片上传,即考生采集照片的时间应在本次考试报名文件上网公布后,采集照片的摄像头不低于300万像素,照片压缩为符合要求的格式后上传,为正面免冠证件照。要求白色背景,无边框,常戴眼镜者可配戴眼镜,照片要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第三人依据照片能够迅速判别是否是考生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即时采集数码照片的考生,必须使用拍摄时间距上传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并符合要求的数码照片,因使用照片达不到要求而影响正常报名考试的,后果自负。考生填报完有关信息后,下载《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由单位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单位人事部门持本单位报考人员的《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必要的资格证书,集中到兖州市华兴建设工程监理中心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地址:文化西路9号,热力公司6楼联系人:张辉,联系电话:3436827)。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2月18日至2月 28日,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到报名时间2月21日至25日。
(二)审核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现场确认时被“退回补充资料”的,应在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前按有关要求补充资料,并及时提请现场确认。通过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应在2011年3月6日至3月9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应及时查看本人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若有疑议,须在2011年3月10日前与报名点联系。
(四)报名条件见附件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坚决杜绝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证号与本人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要使用身份证验证仪辨别身份证真伪,坚决杜绝报名替考、违纪处理期内考生报名。对确实不能出具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其户籍证明由报名点收回,经公安机关查验无误后封存备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要审核考生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对身份证号录入错误、照片不清晰等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退回。在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办理报名手续。对伪造学历、证明骗取考试资格或有意修改照片形象特征、采用合成照片等形式违纪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将报名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人员名单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报名表一经打印,不得进行修改。请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前认真核对填报的报名点、姓名等信息,确认无误再打印报名表。
2、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
3、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把关。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的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对伪造学历、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监理工程师 | 5月28日 | 上午 9∶00—11∶0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客观题 |
下午 14∶00—17∶00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5月29日 | 上午 9∶00—11∶0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
下午 14∶00—18∶0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凡符合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上报名条件见附件1。
(二)准考证的发放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1年5月23日至29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各报名点务必将下载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三)考试收费标准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57元。
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学历取得时间和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