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卫生局文件
泰卫医函[2012]2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矿业集团卫生中心,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泰山景区卫生环保局,市直及驻泰有关医疗单位:
201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今年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生必须持国家认可的医学学历报名,专业要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2版)》等有关规定要求。
一、报名条件和提交材料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11年8月31日前,具有全日制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学历(2002年10月31日之前入学所取得的本科学历不受此限制);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点验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附件1);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10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
(2)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已注册,并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满两年且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点验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 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附件2)。
(三)、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并已经转正;
(2)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点验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 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主办人签字) 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单位年度考核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07年8月31日前,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
(2)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已注册,并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满五年且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点验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 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附件2)。
(五)、中专学历取得医士任职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并已经转正,且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医士工作满五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点验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主办人签字) 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单位年度考核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7)《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11年8月31日前,具有全日制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2002年10月31日之前入学所取得的专科学历不受此限制);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点验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附件1);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七)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毕业当年报考的(按照规定以研究生学历在毕业当年报考的,应当在医学综合笔试前提交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1、报名条件
(1)2012年医学综合笔试前研究生学历毕业。
(2)在学期间必须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点验原件交复印件);
(3)研究生院证明1份;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1份
(6)毕业当年研究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附件3)
已毕业报考的
1、报名条件
(1)2011年8月31日前研究生学历毕业;
(2)在学期间必须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点验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1份;
(4)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1份
长学制在学期间报考的(按照规定以研究生学历在毕业当年报考的,应当在医学综合笔试前提交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1、报名条件
(1)七年制及以上长学制研究生
(2)有本科毕业证
(3)在学期间必须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点验原件交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1份;
(5)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考试对象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11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5、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2、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3、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包括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交复印件,盖乡镇卫生院公章);
4、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复印件(加盖该卫生院公章);
5、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点验原件交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九)持外省医学院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在山东考区报名的考生(试用期单位在山东),请确认其毕业证书必须能在教育部门指定的教育学历查询网站查询并根据报名点要求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因此而延误报考的,由考生自负。
(十)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必须付考生本人照片,内容至少涵盖: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历、所学专业、学制并加盖相应钢印或/和公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截止,请各位考生按此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进行报名,错过时间,只能下年再进行报考)。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并资格审核
①考生持在网上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各县市区卫生局报名点进行材料初审及现场确认并缴费,报名点打印确认单后报名成功,否则报名无效。
②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3月19日——2012年4月2日。
③现场确认地点:泰山区行政审批大厅卫生局窗口。
注:附表请在tsyz2012@126。com邮箱中下载(密码:8229540)
联系电话:8629511 8229540
联 系 人:陈延年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