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医发〔2009〕20号
关于进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
结业考试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卫中字〔2008〕7号)的要求,我省定于12月12日进行全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结业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12月12日上午10:00—12:00
二、考试人员
需同时具备以下2个条件方能参加考试。
㈠在山东省社区中医全科医师培训基
地参加并完成理论、临床及社区实践培训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与方式
㈠考试科目:
以省里统一配发的培训教材为本次考试的学习参考书目。包括《中医全科
医学概论》、《社区常见病证及处理》、《
医学心理学》、《中医康复学》、《社区基本诊查技能》、《预防医学与
流行病学概论》、《中医养生保健学》、《社区中医适宜技术》。
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由我局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试考务工作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市为单位设立考点,由市卫生局全面负责本考点的考务工作。每考点必须具备考试必需的条件,要有专人负责考点考务工作。考生必须持双证(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对号入座。
四、考试题型与时间:
考试题型包括选择题、简答题和问答题;时间为120分钟。
五、其他事宜
㈠各市要按照《1-4期全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人员名单》(附件1)认真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通知报名考试。
㈡请各市认真填写《山东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结业登记表》(附件2)1式2份。于考试结束后2日内将纸质版及电子版连同考试人员近期一寸免冠
照片(用于制作“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报送我局。
㈢准考证由各市卫生局按照准考证式样(附件3)自行印制;准考证号由7为数字组成,前两位为09,第3、4位是各市代码:济南01、青岛02、淄博03、枣庄04、东营05、烟台06、潍坊07、济宁08、泰安09、威海10、日照11、莱芜12、临沂13、德州14、聊城15、滨州16、菏泽17,第5-7位为流水号。
㈣考试试卷于考试前送各市。考试结束后,各市卫生局在2日内将考试试卷送我局。
㈤考试合格者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㈥联 系 人:牛 晖、赵海军
联系电话:0531—67876177、67876296
电子信箱:zh6296@163。com
地 址:济南市燕东新路9号
邮 编:250014
附件:1. 1-4期全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人员名单
2.山东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结业登记表
3.山东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结业考试准考证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中医 全科医师 考试 通知
山东省中医管理局 2009年11月17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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