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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港区卫生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各镇街道卫生院,各中心卫生院,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区管各民营医院:

为确保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3]1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3]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考试考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分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

二、报名管理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2013年1月30日-2月25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核。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镇街道卫生院、区管各民营医疗单位、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单位于2013年2月20-22日到东港区卫生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照片要求:网上报名必须为考生本人近6个月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和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纸质照片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

4.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

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三、收费标准

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依然采取现场收费方式,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

四、准考证打印发放

2013年4月28日-5月18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5月17日之前到市卫生学校考务办打印。

五、考试实施

时间安排:

2013年5月18日9:00-11:30 专业实务

2013年5月18日14:00-16:30   实践能力

六、成绩发布

(一)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成绩合格证明由市卫生学校考务办统一下发,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市卫生局网站。

七、咨询电话

0633—2276209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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