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卫函〔2008〕12号
各区卫生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泰钢工业园,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省以上驻莱各有关单位:
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安排,今年10月11日、12日将对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专门增加一次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我市将组织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2008年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08年8月12日至8月24日。本次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
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ttp://http://
www.med126.com/rencai/),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正确选择所在考区考点(考区:山东〈卫生〉,考点:莱芜〈卫生〉),按照要求上传
照片,并打印《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
8月18日至8月24日为报名确认时间。两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好所管辖医疗机构报名人员的报名工作,于8月20日前将初审合格考生的报名材料报市卫生局医政科。高新区,雪野旅游区,泰钢工业园,市直各医疗机构,省以上驻莱各有关单位报名人员的材料由各单位负责审查和整理,于8月19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本人实习鉴定表;
4.《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档案袋内,另一份贴档案袋封面,两份均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属区卫生局管辖的需同时加盖区卫生局公章);
5.外省学校毕业考生需提交本人人事档案(档案袋由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盖章)以及入校当年的外省学校招生计划表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材料每人分装一个档案袋报送。
四、考试科目及报名费用
考试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报名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全国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执行,每人每科50元。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