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卫生局文件
莱卫医字〔2008〕67号
莱芜市卫生局
关于申报2009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
通 知
各区卫生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泰钢工业园,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省以上驻莱有关单位:
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促进学术交流、培养高层次人才、扩大单位影响的重要措施,是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重要途径。2008年,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共审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44项,截至11月底多数项目已举办完成,受到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欢迎和好评,取得了良好效果。
目前,2009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更好的做好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鲁卫科教国合发 〔2001〕30号)要求, 2009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继续采用单位申报、市级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根据《莱芜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规定》执行。申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需填写《莱芜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表)。
各区卫生局、各单位要对所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后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莱芜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中医科教科),过期不予受理。
附:莱芜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