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
根据我厅《关于对部分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从业人员进行医师资格认定的通知》(赣卫中字〔2008〕5号)的有关规定,经各设区市卫生局申报,我厅已完成全省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从业人员医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工作,并公示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名单。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申请认定人员中55岁以上(1954年8月8日前出生)人员免予笔试考核,只参加面试考核;55岁以下人员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笔试:考核中医基础知识、中药、方剂和辨证论治能力。题型由是非题、选择题、问答题组成。考核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
面试:主要考核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从业人员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时间20分钟。分值100分。
只参加面试考核者成绩达60分;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者成绩总和达到120分予以认定
执业医师资格。
三、考核时间
笔试:2009年8月8日上午9∶00—11∶00
面试:2009年8月9日
四、组织形式
笔试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省卫生厅将于8月7日派专人送达考核资料并对考核和评卷工作进行督查。笔试结束后由各设区市卫生局组织在当地评卷。各设区市卫生局要指定中医
主治医师以上、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评卷工作。
面试由各设区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形式参照全国中医类<?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st1:P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别执业">别执业</st1:PersonName>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部分,由考官针对考生所报的专业特长进行提问,根据考生回答或操作情况,给予客观评价,三位考官分别评分,计算平均分作为最后得分。考核结果需全体考官签字确认。
五、考务管理
考场设在各设区市,考生在属地设区市参加考核。准考证由各设区市卫生局自行印制下发,准考证号全省统一定为5位数,前两位数为考点代号:南昌01、景德镇02、萍乡03、九江04、新余05、鹰潭06、赣州07、宜春08、上饶09、吉安10、抚州11;后三位数为序号数。准考证样表见附件1。
考场设置、考官选用、考核资料安全保密、考风考纪等考务管理严格按照<st1:P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全国">全国</st1:PersonName>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因此次参加考核的人员多数年龄较大,情况比较特殊,各设区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责任到人、确保安全,顺利完成考核工作。
(二)各考核地点要设置医务室,做好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急诊急救的准备。
(三)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统一组织参加考核人员,并带队准时前往考核地点。
(四)考核人员参加考核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核。考核人员应严格遵守考核纪律,不得有替考及其他作弊行为,否则将取消参加考核资格并不得认定医师资格。
(五)各设区市卫生局请于2009年8月14日前将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从业人员医师资格认定考核成绩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我厅中医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 zhenglh@jxwst。gov。cn
。
(六)其他有关考核的工作要求,将在7月30日会议上布置。
附件:1、准考证样表
2、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从业人员医师资格认定考核成绩汇总表
附件下载
江西省卫生厅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