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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新余卫生网 更新:2013/8/16 字体:

余卫字[2005]72号


县(区)卫生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厂矿职工医院、武警水电二总队医院: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05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家考发[2005]10号)和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05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赣卫医考字[2005]1号)要求,现将我市200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及报名时间:

2005年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为9月17日至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实践技能考试为6月20日至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我市报名时间从4月10日起至4月25日止。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历年报名条件要求。

(二)妇幼卫生专业毕业生可根据试用期岗位自愿报告相应类别、级别医师资格。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期截止今年8月31日。

三、有关要求

(一)分宜县、渝水区医疗机构的考生在县(区)卫生局报名,县(区)卫生局于4月25日前将考生报名材料统一送市卫生局医政科审核,其他地区和单位考生在市卫生局医政科报名。

(二)部队、武警、消防的考生由其主管部门审查报名后,经团级以上(含)单位军务部门和卫生部门联合出具相关证明后到市卫生局集中办理报名手续,同时参加新余考点组织的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

(三)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制(包括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证明。

4、6张小二寸正面免冠黑白近照。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四)收费

 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赣财综字[2002]2号《关于制定我省医师资格考试等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标准,在各报名点收费。

二OO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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