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抚顺市继续医学教育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授予与管理,做好2012年度的学分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及《抚顺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继续医学教育登记手册年度初审,要求各单位有关医务人员的学分登记要真实,准确。字迹清楚。年度初审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抚顺市医学会继教办进行审核盖章(逾期不再受理)。并上报2012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表(抚顺医学会网站下载),电子表和纸表各一份。
2、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提供本单位学分授予的凭据和授课培训的相关资料。
3、2012年全市继续医学登记手册年审工作于2012年12月10-25日前结束,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提前做好准备。具体安排时间如下:
2012-12-10上午:新抚区各区直医疗卫生单位,
下午:新抚区所辖各有关医疗单位及个体医
2012-12-11上午:望花区各区直医疗卫生单位
下午:望花区所辖各有关单位及个体医
2012-12-12上午:顺城区各区直医疗卫生单位
下午:顺城区所辖各有关单位及个体医
2012-12-13上午:东洲区各区直医疗卫生单位
下午:东洲区所辖各有关单位及个体医
2012-12-14上午:抚顺市牙院、妇幼保健院、市中心血站、
市疾控中心、市计生服务中心
下午:抚顺市眼病医院 抚顺市职业病院
2012-12-17上午:抚顺市中医院,抚矿脑科医院
下午:抚顺市第四医院、市传染病医院
2012-12-18上午:抚顺第二医院,下午:抚顺
石化总院
2012-12-19上午:抚顺第五医院,清原县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下午:抚顺县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2012-12-20上午:抚顺第三医院
下午:新宾县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2012-12-21 抚顺市矿总医院
2012-12-24 抚顺市中心医院
2012-12-25 开发区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及矿区各有关医疗单位
抚顺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