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口 市 医 学 会
关于2011年医师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医师定考委办公室的安排,本会将于2011年12月中旬组织对所属考核机构的医师进行业务水平的考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归口本会考核的医疗机构有:
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海口监狱医院、三江监狱医院、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市社会福利院康复中心、市工伤医疗康复中心、海口边检出入境总站门诊部。
二、业务水平考核对象:
(一)上述医疗机构符合一般程序考核条件的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含执业助理医师)和经注册执业的医师均需参加业务水平考核。
(二)符合简易程序考核的条件的医师(即①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②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无须参加考试。
三、考试内容包括:
国家及卫生部相关法律法规、人文医学以及医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等应知应会内容。
四、考试教材:
考试采用全国医师定期笔试统一考纲教材。分临床、口腔、中医、公共卫生、人文医学,其中每个学科均包括人文医学,考题由全国定期考题库抽取,临床部分以基础理论为主。
五、各医疗机构于2011年11月25日前必须完成一般程序医师信息录入、完成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评定及复核,确定参加业务水平考试名单,并由医疗机构统一提交到我医学会,以便考试工作的下一步安排。
六、我医学会负责业务水平考试工作,考试结束后即刻封卷,统一交送海南省医师定考委办公室统一阅卷。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费按省定考办要求收取:简易程序考核费每人元50元;一般程序考核费每人100元;由医疗机构负责收取后统一交到医学会。
八、联系方式:
(一)医学会:联系人:林天媚,联系电话:36633879 36312677。
(二)如需购买考试教材请与省考定办联系,电话68622667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