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开展201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验证工作
为贯彻执行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实行)》,按照《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要求,为加强我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进一步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与其考核、聘任、技术普升和执业注册相衔接工作,我局从2011年12月下旬开始,开展2011年继续医学教育对象的学分验证工作,审核验证对象为全市卫生系统所有取得高、中、初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护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少于25分,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少20学分,在岗乡村医生不少于10学分。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