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医定考办[2011]5号
关于海南省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考试的
通 知
各市(县)卫生局考核办、各考核机构:
根据2011年11月11日“海南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推进会”下一阶段工作安排:“业务水平考试安排12月中旬前后进行”,经研究,决定于12月17日(星期六)进行全省统一的业务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由省定考办统一组织出题,按卫生部文件分:临床、中医、口腔、公卫4个学科试卷(其中临床不分专科,执业医师与执业助理医师试卷不同);
2、省考核办根据各市县、考核机构上报的业务考试人员类别和数量,统一印发试卷给各市县考核机构。
3、请各考核机构于12月5日前务必将各考核程序人员名单按单位、姓名、专业、执业类别等发电子版至医师协会邮箱,以准备试卷。
4、各市县考核办负责监督、指导当地考核机构的考务工作。为做好考试保密工作,请与考核机构共同确定试卷领取人、监考人员、试卷封存上报人员名单,并发至省医师协会邮箱。考试结束后即刻封卷,快递或送交省定考办统一阅卷 ,试题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5、请各考核机构安排考场后,将各考场考试人员安排(包括每个考场学科、执业类别等),于12月10日前发电子版到协会信箱,以便按考场分发试卷。
6、各市县考核机构、省直属考核机构于12月16日,派试卷领取人到省定考办领取试卷,交各考核机构定考负责人,考试前严禁随意开封。
7、为医疗工作正常进行,可根据各地、各考核机构情况安排安排上午、下午两场考试。
8、关于准考证:需要协助办理的考核机构,待确定考场、考试人员名单后,协商办理。
9、为保证考核的严肃、公正、公平,各考核机构要严格考试纪律,如弄虚作假、透题漏题、考场舞弊等,一经发现,按《执业医师法》严肃处理,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省定考办地点:海南省人民医院信息大楼6楼 (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
联系人:林明方 宋桂芝 吴秋红
联系电话:68622667 68642686 13876042085 18976321992
传真:68625031
邮箱:ysxh202@163。com
海南省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
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