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人劳保专[2009]31号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海南省建设厅
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
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建设局、规划局,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2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共有4个科目,《城市规划实务》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做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做答。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24日 | 上午:9:00~11:30 | 城市规划原理 |
下午:2:00~4:30 |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 |
10月25日 | 上午:9:00~11:30 |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
下午:2:00~5:00 | 城市规划实务 |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二)在1999年4月7日之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鉴于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对其申报人员主要审查学历和业务工作年限。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9年5月20日~6月5日。
(二)首次报名考生报名方法
1、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购取《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
2、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其中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信息必须准确。经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必须说明考生填写的情况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审查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出具申报人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有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等方面的证明。
3、填涂《报名信息卡》;填涂信息必须与《资格考试报名表》内容一致。
4、申报人持《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单位证明、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地点:海口市文联路金泰大酒店二楼,联系人:陈菲,电话:66219099)。
在办理上述资格审查和报考手续时,申报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条件中有要求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面备查);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相片3张。
5、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查报考资格通过后,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办理报考手续并缴纳报考费(地点: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联系电话:65375001)。
(三) 非首次报名考生的续考程序
1、按规定填写报名表、填涂信息卡,按照格式贴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正面像片3张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交本人上次考试的成绩通知或准考证。
3、必须按规定填写、填涂档案号。
四、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海南省考点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2009年10月12日~10月23 日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领取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客观题每人每科9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50元。
根据《关于非税收入实行银行卡刷卡缴款的通知》(琼财非税[2007]1773号)文件精神,考试费用需通过银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现金缴纳考试费用。
六、考前培训和考试大纲指定用书的订购
2009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版)》实施,考试科目名称不变。考前培训的组织实施及考试指定的学习材料订购请咨询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电话:66219099。
七、网站资料查询
为方便考生了解报名情况,考生可以访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查询报考文件。
附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二 ○ ○ 九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注册城市规划师 资格 考试 通知 |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办公室 2009年5月18日印发 |
(共印100份) |
附件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名称: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简称:城市规划 代码:29
级别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名称及代码 | |||
考二科 | 2 | 注册城市规划师 | 01 |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 3 |
城市规划实务 | 4 | ||||
考四科 (滚动二年)td> | 4 | 注册城市规划师 | 01 | 城市规划原理 | 1 |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 2 | ||||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 3 | ||||
城市规划实务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