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试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06年省级第二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项目条件:以现代医学科学传统医学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副
高级职称人员、并为主要授课教师;拟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举办的项目。
二、凡获准并已经举办的2005年省级继续教育项目,如拟在2006年下半年继续举办,在申报时只填写《云南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时只需填写《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备案表》,备案项目与新审批项目均作为2006年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同时公布。2004年及之前批准的项目将不予备案。
三、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要求用打印件(一式两份,不交软盘),非打印件和授课老师无亲笔签名的项目视为不合格,聘请外地专家授课的项目要求有邀请函及回函。
四、收费:新申报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费每项100元、备案项目每项40元,西医项目于2006年5月20日前寄云南省卫生科技教育管理协会(户名:云南省卫生科技教育管理协会,开户行:中国银行昆明市金碧支行,账号:03558208091001,联系人:傅桂荣,联系电话:8329226)。中医项目评审费请寄云南省中医药学会(光华街104号省中医院内,联系人:葛元靖,电话:3613387)。
五、云南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备案表、执行情况汇报表请到云南省卫生厅网站下载,网址:www.pbh.yn。gov。cn。申报表于2006年5月31日前分别上报我厅科教处(西医类项目)和中医处(中医类项目), 逾期不予受理。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