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卫发〔2007〕946号
各州、市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厅审批的各民营及企事业医院: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卫发〔2007〕552号),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云南省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指标(试行,详见附件),本测评指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中口腔类适用临床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指标。我厅将自明年起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各地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医政处或中医处。
附件:1.云南省临床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指标(试行)
2.云南省中医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指标(试行)
3.云南省公卫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指标(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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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