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65年1月25日,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现形成三院(广西妇幼保健院、广西妇产医院、广西儿童医院)为一体的格局。是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和基层妇幼保健院指导为主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国家级爱婴医院、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卫生部合作项目妇幼师资培训中心,是广西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产前诊断管理中心,
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中心,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技术培训基地。
医院设置床位840张(其中广西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340张,广西妇产医院500张),全院在职职工155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30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91人,研究生以上学历121人,其中:博士4人;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设保健部和临床部,拥有自治区知名保健医学、妇产科和儿科专家。2012年门急诊量近104万人次,住院量2.9万人次,住院分娩人数达9413人次。
医院各项医疗服务设施齐全,拥有飞利浦1.5T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美国GE血管造影、美国GE730、E8彩色B超诊断仪、飞利浦IE22彩色B超诊断仪、日本日立“二郎神”、7500彩色B超诊断仪、日本阿卡洛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SSD-ALPHA10)、美国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串联质谱仪ABI3200)、美国Agilent基因扫描系统(微阵列比较基因组杂交芯片系统)、美国全自动基因分析(ABI3130)、美国全自动时间分辨免疫荧光分析仪等国内一流高端设备。
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广西优生优育工作先进单位、广西实施降消项目先进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广西卫生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十一五”广西医药卫生科技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更好地促进医院的建设与发展,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现公开招聘一批相关岗位的编制内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
(二)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三)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正规院校毕业的硕士、本科及本院所需各专业的在职在岗人员。
(四)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初级师以上)。
(五)行政管理人员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省级三甲医院工作一年以上。
(六)在省级三甲医院工作二年以上,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七)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以上职称可放宽到50周岁)。
二、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
根据我院各科室用人需求计划,结合工作实际,经院领导班子会议审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引进专业技术人员113名,行政管理人员5名。
具体招聘情况如下:
招聘岗位 | 专业 | 人数 | 学历、学位 |
儿科 | | 9 | 硕士以上 |
妇产科 | 妇产科学、肿瘤学、中西医结合妇科 | 8 | 硕士以上 |
生殖中心 | 妇产科、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 3 | 硕士以上 |
儿童康复中心 | 针灸推拿学 | 1 | 硕士以上 |
遗传代谢中心实验室 | | 3 | 硕士以上 |
麻醉科 | 麻醉学 | 1 | 硕士以上 |
超声科、放射科 | 医学影像学 | 2 | 硕士以上 |
耳鼻喉科 | 耳鼻喉头颈外科 | 1 | 硕士以上 |
病理科 | | 1 | 硕士以上 |
内科 | 中西医结合 | 1 | 硕士以上 |
临床各科 | 临床医学 | 34 | 本科以上 |
检验科、输血科、生殖中心、遗传代谢中心实验室 | 生物技术、医学检验 | 12 | 本科以上 |
儿童康复中心 | 康复治疗 | 2 | 本科以上 |
保健部 | 预防医学 | 2 | 本科以上 |
信息科、计算机网络中心、医务科 | 信息管理与信息技术 | 5 | 本科以上 |
药剂科 | 药学 | 4 | 本科以上 |
临床各科 | 护理学 | 24 | 本科以上 |
行政管理(院办、团委) | 文秘教育类、管理类 | 2 | 本科以上 |
行政管理(计算机网络中心、宣教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影视设计类 | 2 | 本科以上 |
行政管理(财务科) | 会计 | 1 | 本科以上 |
合计 | | 118 | |
三、报名时间、资格审查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22日
资格审查: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2月28日
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报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含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家庭主要成员)。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3、五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报名登记表、准考证等)。
4、省级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证明。
5、《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0771-5802245,传真:0771-3170877
联系人:田东江、苏惠、李玲
地址: 广西南宁市新阳路225号广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邮编:530003。
四、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岗位确实需要用人的,以实际报考人数报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二种方式进行,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主管部门网站、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面试人员。不足1:3的岗位,由本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面试人数,报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符合专业技术十级(中级职称)以上岗位,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审核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直接进入面试,不需参加笔试。
(二)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于24小时内在主管部门网站、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符合专业技术七级(副高职称)以上岗位人员或博士学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审核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聘用。
(三)总成绩计算
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核
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不足1:1.5的比例由本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报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
医院根据面试和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本单位组织,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确定拟聘人员
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体验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医院工作的,医院予以辞退。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0771-5802245
监督电话:0771-5802242
十、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广西妇产医院中北楼四楼会议室(南宁市厢竹大道59号)。
(三)注意事项:应试者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开考后,考生不得交头接耳、接听手机及使用其它一切通讯工具;不得翻阅任何资料书籍。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将当场取消考试资格,所做试卷0分计算。请考生按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开考30分钟后方能交卷。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试免费。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