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卫生局文件
南卫医〔2011〕122号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卫生部专科医师准入试点工作部分专业专家组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卫生部专科医师准入试点工作部分专业专家组的通知》(桂卫医〔2011〕123号)转发给你们。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文秘工作 转发 准入 通知
南宁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6月2日印发
(OA传输,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