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通知,请各单位总结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工作,对缺考的医师,要尽快查明缺考原因,对无正当理由缺考者由考核机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因特殊原因缺考者,由所在机构开具证明向考核机构申请并经考核机构同意的,可延期补考,具体补考时间另行通知。请于8月9日上午12时前,以县(区)卫生局、市属考核机构为单位,将本辖区、本机构缺考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报送至我局医政科(电子信箱:yzk2622957@163。com)。
附件:2012年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考试缺考人员一览表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2012年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考试缺考人员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 执业类别及级别 | 缺考原因 | 处理意见(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或延期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