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桂中医药〔2013〕1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申请师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合同书于2010年12月31日前签订并公证备案的考生均可申请)。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二、材料提交
(一)申请确有专长考核人员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
4.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五年以上的证明材料1份;
5.两名以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申请人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证明材料各1份;出具证明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各1份;
6.30名居民或患者对申请人掌握的技术专长进行评议评价表(参加补考的学生不用提供);
7.参加补考的考生,须提供“2012年广西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成绩单”复印件;
(二)申请出师考核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明1份;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
4.学历或学力证明1份;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指导老师从事中医或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1份;
6.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复印件1份。
三、考核内容、时间
考核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综合笔试 | 2013年10月19日 | 上午8:30~11:00 | 中医基础知识 |
下午14:30~17:00 | 中医临床专业知识 | ||
技能考核 | 2013年10月20日 | 上午8:00~12:00 | 实践技能考试 |
四、考试地点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宁市东葛路89-9号)。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区)卫生局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报考人员汇总表(附件4)1份(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考生相片4张/人(附件5)及报名费用一并报送南宁市卫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审核(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7楼)。
(二)准考证由自治区卫生厅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制作,并于9月31日前下发至各市卫生局。
(三)请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于7月15日前将临床实际本领考核、综合笔试考场具体地点和考务工作安排情况上报自治区卫生厅医学考试中心。
(四)考核结果由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公布并下发成绩单。
(五)收费参照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标准:临床实际本领考核160元/人,综合笔试150元/人,合计310元/人。
联系人及电话:闭芸2613923、曾 伟5389431
联系地址: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7楼,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电子邮箱:kszx2630909@163。com。
附件: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2.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3.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患者或居民)评议评价表
4.2013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报考信息汇总表
5.2013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相片栏
南宁市卫生局
2013年4月16日
抄送:南宁市卫生学校(市卫生与人才技术服务中心)
南宁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6日印发
南卫中〔2013〕14号 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3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