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辖区各助产机构:
现将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广西各级助产机构产科基本情况调查的紧急通知》(厅卫妇社〔201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助产机构于2012年2月16日17时前填好相关调查表,以电子版形式上报本县(区)妇幼保健院汇总;县(区)妇幼保健院于2012年2月17日11点钟前将汇总表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全市汇总,市妇幼保健院于2012年2月17日16时前将全市汇总表报市卫生局妇社科审核后,上报自治区卫生厅妇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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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主题词:卫生 妇幼 产科 基本情况 调查 通知
南宁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2月15日印发
(网络传输)
南卫妇社[2012]11号转发关于开展广西各级助产机构产科基本情况调查的紧急通知
附件:2010-2011年产科质量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