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医师资格证书》已由自治区卫生厅下发我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5月27日—6月9日,由各单位到我局医学考试中心统一领取(乡镇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和乡镇中医执业助理医师除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个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将授予申请表妥善留存于考生个人档案中,同时督促合格人员及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
(二)联系电话:3036637、3087260。
北海市卫生局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