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原则上不受理现场报名),于4月2日—4月10日(休息日除外)到县卫生局医政股现场审核、缴费、确认(考生是单位的,由单位集中上报,其他考生由个人到现场审核),并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需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考试申请表;
②、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考生是单位的,由单位填写,考生是个体诊所、卫生所的,由县卫生局填写);
③、毕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属原不承认学历的,要提交原毕业学校证件或有关证明文件);
④、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民营、个体医疗机构需提供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考生不需此件);
⑥、近期免冠彩色小两寸照片2张(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旁空白处);
⑦、已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1、执助报考执师,是中专学历的,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满五年;是大专学历的,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满二年;
2、报考乡镇执业助理的材料按县卫生局已通知的要求提供。
灵山县卫生局
201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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