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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包头市医学科技教育专家库人选的通知(2009.8.27)
来源:包头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包卫办发〔2009〕157号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充分发挥医学专家在我市医学科技教育、管理及决策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促进我市医学科技教育水平的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征集医学科研专家,组建包头市医学科技教育专家库。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药卫生及相关专业活动的专家。
二、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2.有较高的专业学术和技术水平,熟悉本学科、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所属专业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3.在卫生领域工作满15年,60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优先入选
1.在医疗卫生研究领域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2.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3.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及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4.领先学科带头人。
三、征集方式
  个人填写推荐表一式二份并张贴一寸免冠照片,撰写简历一份,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单位汇总并从市卫生局网站下载填写电子版(Excell 表格),被推荐人员需交一寸电子照片一张,单位连同所推荐人员文本及电子资料统一报送市卫生局科教科。
四、征集时间
截止日期2009年9月20日。请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征集工作,以保证征集工作顺利完成。
五、专家管理与使用
  市卫生局综合各单位推荐情况,经审核后,凡符合条件的专家下一步将录入市医学科技教育专家库。录入专家库的专家可参与我市医学科研项目和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医学科研发展教育规划的制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师资;医药卫生科技重大项目的确定;相关学术问题研讨以及与医学科技教育工作有关的其它活动。今后参与我市医学科技教育活动的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选择,并加强专家的动态管理考核,对专家信用度记录备案。

附件:1.包头市医学科技教育专家库人选推荐表(在表格下载区下载)
2.个人简历(在表格下载区下载)
3.包头市医学科技教育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在表格下载区下载)
4.填表说明(在表格下载区下载)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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