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
为了加强农村牧区蒙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基层蒙中医药人员的整体素质,切实推进我市农村牧区蒙中医药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下达2009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内财社[2009]1788号)精神和包头市财政局、卫生局《关于下达2009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包财社[2009]
122号)及《乡村医生蒙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继续组织实施我市乡村医生蒙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资格
1.在嘎查村医疗机构工作,以蒙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为主及应用中(蒙)西医两法,没有医学学历的乡村医生;
2.具有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取得乡村医生证书);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4.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5.有志从事蒙中医工作且能完成学业者;
6.未参加过2004-2006年乡村医生蒙中医专业学历教育项目的乡村医生。
二 报送材料
1.由符合报考条件的乡村医生填写《包头市乡村医生蒙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报名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及其复印件两份(市卫生局对全市报名人员进行复核,复核后原件退回) 。
2.由旗县区卫生局填写的《包头市乡村医生蒙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报名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至市卫生局中医蒙科邮箱:btwsjzmyk@163。com
三 学习形式、费用
1.2010年上半年开学,教育基地另定。学制三年,前两年完成理论课学习,第三年在旗县级以上蒙中医院临床实践。学习形式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分全脱产和半脱产两种形式,允许学员分阶段完成学业。
2.包头市卫生局按每人0.3万元给予补助,学习结束取得毕业证书后,由卫生局统一报销。
四 其他
1.请各旗县区卫生局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报名要求的有关材料于2010年3月10日前报送市卫生局中蒙医科。
2.《包头市乡村医生蒙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报名表》和《包头市乡村医生蒙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汇总表》可在包头市卫生局网站(www.btwsj。gov。com )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联 系 人:张秀英
联系电话:2529958
传 真:2529958
邮 箱:btwsjzmyk@163。com
附件:1.包头市乡村医生蒙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报名表(在表格下载区下载)
2.包头市乡村医生蒙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汇总表(在表格下载区下载)
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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