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卫生局
2013年2月21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填报2012年度健康教育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内卫妇字〔2013〕69号
各盟市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填报2012年度健康教育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卫妇社健教便函〔2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盟市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旗县(区)健康教育机构,督促各基层单位做好健康教育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确保上报数据质量。
二、各盟市负责收集原始报表(不必汇总),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核对无误并加盖公章的调查表(加盖在右上角)先以传真方式上报后,并将原件寄至自治区健康教育研究所。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代码
2.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填报2012年度健康教育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