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妥善解决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43号),《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妥善解决中医医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卫中医[2008]19号),各县(市)卫生局组织宣传和个人申报,五市卫生局审核上报,宁夏医学考试中心严格按照认定的范围和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又会同宁夏医学考试中心组织复审,2008年6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认定,李怀勤等14人符合中医
执业医师资格考核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8年6月13日至6月19日,如对公示人员中医医师资格考核认定条件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或电话向自治区卫生厅实名举报,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有效。
地址:宁夏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
电话:0951-5022124
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认定考核条件人员名单
银川市:李怀勤 杨志文 杨之兰
石嘴山市:马耀忠 葛现来
吴忠市:张钰嫔 毛万金 严浩翔 韩玉梅
中卫市:张汉华 张来荣 马云龙
固原市:李峝 李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