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各自治区级医药卫生学(协)会、自治区卫生厅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各有关单位:
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继委办发【2012】0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申报2013年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我区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应通过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新项目需填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申报备案项目需填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2)。各申报单位须自行下载申报表(附件1、附件2),并认真逐项填写申报表及备案表。用户名及密码获取方式为:凡申报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已获得申报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的单位仍可继续使用。尚无用户名和密码的单位,属各地、州、市医疗卫生单位的,直接通过所在地州市卫生局科教部门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其它单位均通过自治区卫生厅学会办获取用户名和密码。
项目申报及申报表下载网址为:
二、根据国家继教委通知精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每年申报一次。我区2013年国家级继续教育申报新项目及备案项目的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8月31日。请各单位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项目申报。逾期申报将因网站关闭而无法实现。另网上完成项目申报表填写后,必须按确认键,方可实现申报表的提交,否则,申报无效。
三、申报人在完成网上申报表提交后,需按打印键进行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应一式两份,授课老师须在签字栏签字(备案项目除外),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2年9月2日前寄送至卫生厅学会办。卫生厅学会办于9月3日起组织专家进行网上审核。
四、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为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2013年重点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五、申报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项目申报材料应能体现项目的主要内容及创新之处,提出培训的预期目标及效果的考核标准。
六、每位项目负责人当年新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申报表所列内容应逐项如实、完整、准确填写。
七、各申报单位向学会办提交申报材料时,须交纳初审咨询费96元/项。
联 系 人:新疆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部 任 红
联系电话:0991-8565232(兼传真)
技术支持电话:13899803228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