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医便函字[2008]20号
关于办理2007年度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医师资格证》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要求及自治区卫生厅安排,我局将开展2007年度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医师资格证》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2007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4、《医师资格证》工本费5元/人。
二、时间:2008年5月26日 — 6月15日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安排,统一到市卫生局医政处集体办理,逾期不侯 (个体诊所及区县所属医疗机构人员请到所管辖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市卫生局联系电话:2351070。
附件:办理2007年《医师资格证》汇总表
乌鲁木齐市卫生局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办理2007年《医师资格证》汇总表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