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依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的安排,以及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新卫明电【2011】48号)的有关要求,201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现已开始,我州考点2011年实行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县市、各医疗卫生单位通知辖区内的考生网上报名事项,报名条件请参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等规定。
2、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30日,考生应在此期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med126.com/wsj//报名,具体报名须知见附件1。
3、各县(市)卫生局需配置一台电脑,安装宽带,用于指导协助当地部分无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
4、网报成功后,请各县市、州直各医疗单位必须在2011年4月1日-4月14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试用期考核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巴州卫生局窗口进行资格审核、交费、信息确认等工作。
联系电话:2612640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须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流程:
1、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med126.com/wsj//,点击网上报名公告进入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为便于考后的数据分析,要求考生必须认真详细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其中所在单位,毕业学校必须填写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单位隶属必须填写准确,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审核时应对以上信息认真审核。
2、考生报名成功后必须上传个人照片,规格为符合证件照标准的近期小2寸数码照片。照片尺寸: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在25KB~40KB之间。
3、考生需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并对个人密码的使用及安全负全部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及办理缴费手续者,网上报名无效。同时可凭帐号、密码通过身份验证后,查看、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4、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上传照片后,可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选择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后,考生将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打印前请认真核对信息。
二、现场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材料包括:
第一页:网上填写并打印制式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页: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第四页: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统一格式)一式一份,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至考试当年8月31日,其中有考生承诺书内容必须由考生自己填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页: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机构出具的《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页: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第七页: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另其它说明:如其它可证实考生考试资格的材料(如转正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由出具单位加盖公章。考生须携带报名编号,以便考点调取考生网报信息。
三、注意事项:
1、考生的试用单位必须为合法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单位必须与试用机构、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相符。
2、第三次以上(含第三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考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防保机构培训6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从事计划生育服务的考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除试用单位外,必须加盖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公章。
4、毕业证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相符时,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
5、考生必须根据毕业专业与试用岗位申报参加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
四、考生报名条件:
1、报名资格:《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2、考试费用
考试报名费 | 计算单位(总计元/人次 | 报名费 | 实践技能考试费 | 综合理论考试费 |
执业医师: | 230元/1人 | 10元 | 140元 | 80元 |
执业助理医师 | 210元/1人 | 10元 | 140元 | 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