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卫生局启动2011年执业医师招聘工作
根据自治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安排,2011年,地区卫生系统计划招聘执业医师12人到乡(镇)卫生院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以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聘期一般为5年。
聘用人员要求具有临床、中医、公卫类执业医师资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重病症的诊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中央财政对受聘医师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主要用于招聘执业医师的工资、工作和生活津贴等,报名时间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
目前,报名工作已启动。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