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2年12月18日会议讨论决定,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临床执业医师:360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80
口腔执业医师:358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86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33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55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5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4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50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4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303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42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医师:303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42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307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0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医师:307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0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372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87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医师:372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87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279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19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77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93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