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0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职改办、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94号)精神,200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于10月15日、16日举行。为做好兵团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为四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分析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三、各师在组织报名时,务必将如下内容告知考生:
1、认真学习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附件(“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建设安装工程计价程序”)的有关规定。考生可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eca.0rg。cn )查询或下载《通知》。
2、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团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和考试的命题均以《通知》精神为准。原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文件已经废止。
3、关于各类考试科目中涉及工程量计量部分,按照全国造 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要求,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均需掌握。
四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时,考生应携带钢笔(黑色或蓝色)、2 B铅笔、橡皮和无编程功能计算器。草稿纸由兵团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回收。
五、报考条件仍同去年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5年5月16 日至31日。
(二)报名地点:各师职改办和兵团考试中心
(三)报名办法:报考者须认真填写《人事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章,持身份证、毕业证、任职资格证(均需原件)、报名考试费及同一底片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到规定的报名点报名。
各考试点收到考务文件后,要认真做好考务安排及宣传工作,组织好报名。并请及时通过电子邮件下载兵团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模板和考务文件电子板。
报名工作结束后,请于2005年6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报名信息(对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者,各师职改办在录入信息时,一定要按规定录入准确,学历及所学专业等为必录信息。对符全免试人员要在原报名表上注明“符合免试”字样,将报名表编号后寄考试中心)。
五、填写《人事考试报名表》说明:
1、“考试类别”填写造价工程师。
2、“报名顺序号”按自然流水号编排。
3、“单位代码”、“答题使用语种”等栏目不需填写。
4、“档案号”栏目新报考的人员不需填写,老考生则必须将自己的档案号填写清楚(档案号见本人2004年准考证或成绩单),否则将作为新增报考人员,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失效。
5、“报考级别”栏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者填写“2”;其余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4”。
6、“报考专业”栏目可根据自己工作实际填报“土建”或“安装”。
7、“报考专业代码”栏目:填报“土建”专业写“01”,填报“安装”专业写“02”。
8、“考试科目1”为“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考试科目2”为“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考试科目3”为“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考试科目4”为“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考试科目5”为“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报考人员将所报科目名称填写在对应科目栏内,不报考的科目栏空白即可。
六、考试使用现行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
七、考点设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兵团2005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在乌鲁木齐设立考点。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兵团2005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答题卡每科0.5元,成绩通知单每人1元。全部报考者按6门计,其中:“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按两门计,“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按两门计。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按一门计,案例分析按一门计。报考“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或(安装)”、“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三个科目者,每报一科收答题卡0.5元,报考“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者不收答题卡费。
各师除留每人15元报名费及成绩通知单1元及答题卡费外,其余费用于6月30日前汇缴兵团考试中心。
兵 团 人 事 局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