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2005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职改办、考试管理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79号)的文件精神,2005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5、16日举行。现将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10月15日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
10月16日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兵团人事局和兵团职改办转发的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的文件精神执行(以上文件转发文号为兵人发[1999]18号)。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49号)精神,2004年以后不再设报考一科级别(免试三科)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教材预订时间
报名时间:报名工作截止于6月30日
教材预订:教材预订工作截止于5 月31日
各师职改办于6月5日前上报教材预订单(见附件),电传至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传真:0991-2318913。于7月10日前上报报考人员数据信息到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FTP上。
各师在收到文件后,请及时下载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下发的执业药师考试模板及历年成绩档案库和考务文件的电子版。
四、报名办法
各师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填写人事考试报名表(在报名点领取),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携带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 任职资格证(以上均需原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到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乌市报考人员携带以上证件到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到报名点报名。
各师报名点设在师职改办, 兵直各单位及师驻乌单位统一到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报名,兵直驻乌外单位到所在地的师职改办报名。
五、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3]903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执业药师和执业中药师考试各计4门,成绩通知单1元、每科答题卡费0.5元。各师职改办按每人留报名费、成绩单及答题卡18元,其余考试收费及书款于7月30前上缴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六、考点设置
根据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文件规定,全兵团设置一个考点,考点设在乌鲁木齐市。
兵 团 人 事 局
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