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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卫生机构开展抵制医药商业贿赂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新疆兵团十二师卫生政务网 更新:2013/8/16 字体:

师卫发〔2007〕21号

各团场社政管理科,芳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卫规财发〔2006〕471号)精神,加强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的能力,根据兵团卫生局要求,决定在全师卫生机构中开展以抵制商业贿赂为主要内容的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由双卫网提供的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王岳教授主讲的《医疗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和好医生网站提供的《医药商业贿赂的界定与澄清》培训课件作为主要培训内容。
 二、培训对象
 师、团各级各类卫生单位的在职从业人员(包括:医、药、护、技、械、疾病预防控制和行政管理等人员)。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可采取单位集中学习、科室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医疗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由双卫网提供,师卫生局统一发放,也可随时登录好医生网站学习《医药商业贿赂的界定与澄清》。
 四、培训管理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培训组织和考试工作。通过双卫网学习的单位考试试卷由北京双卫医学培训技术中心提供,师卫生局网站提供电子版下载,通过“好医生网站”学习的人员直接在线答题。
 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兵团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兵团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抵制医药商业贿赂,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全员培训合格证”。参加“双卫网”学习的人员同时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2分;参加“好医生网站”学习的人员同时授予兵团级I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3分。
 五、培训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活动的一次重要内容抓紧抓好,积极作好培训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此次培训和考试结果,作为单位、个人年终工作考核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考核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的主要内容之一,新参加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要将其作为岗前培训的重要考核内容。各单位负责作好本单位接受培训的合格人员名单统计汇总工作,报师卫生局。培训合格人员由单位或个人直接向“双卫网”或“好医生网站”驻新疆办事处申请培训合格证(学分证明)。
培训工作务必于今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各单位进行培训、考试情况及汇总(含考试卷),于11月2日前报师卫生局,双卫网DVD光盘请于10月10日前到师卫生局领取(每单位一套),试卷由双卫网提供,请于10月15日之后登录十二师卫生信息网(http://www.bt12ws。cn)-文件公告中本文件所附双卫网试卷,下载打印后供考试使用。考试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参加“好医生”网站学习的直接与“好医生”新疆办事处联系购买学习卡,在网上自行答题完成学习。以上两种学习方式由各单位自行选择。
 师卫生局联系人:刘振宏  李伟  联系电话:0991-3836094
  “双卫网”驻新疆办事处联系人:杜壮,联系电话:0991-8565310,13809950724;“好医生网站”新疆办事处联系人:任歆媛,电话:0991-8561927。

  医疗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试卷A卷(点击下载)

  医疗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试卷B卷(点击下载)  A、B卷可自行选择(试卷为A3纸格式,如需A4纸打印请保存后修改页面设置)


十二师卫生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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