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北京卫生厅 > 海淀 > 正文
关于201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的预通知
来源:海淀卫生网 更新:2013/8/20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整体安排,2013年培训报名工作将于近期启动,为便于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新的网上报名系统将于本周末开放,各单位可通知拟报名人员届时登陆网站熟悉报名流程。报名网址为:http://bjzyy.wsglw。net/Index.aspx(北京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
二、为加强对培训年限认定的管理,请符合《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京卫科教字〔2013〕17号)文件第十一条关于临床实践经历要求的拟报名人员提前准备好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
(一)临床经历证明材料应尽可能提供详实,研究生毕业生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二)在外省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外省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三)在具有教学医院资质的医院以住院医师身份从事临床实践活动的,也应提供尽可能详实的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至少应当包括轮转科室、轮转时间、在各科室轮转期间培训学习的病种、病例、技能操作等的名称和数量。因提供信息不全面造成培训基地不予认可的,责任自负。
  (四)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培训基地认定的培训年限将进行统一的复核。

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
   2013年8月13日

相关文章
 马鞍山卫生局:关于2013年度执业医师考试现
 郑州卫生局: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
 曲靖医学考试中心: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
 湖南人才网:湖南省卫生系列厅公开选调2名财
 泸州市医师考试网:关于领取2012年度卫生资
 凉山州卫生网:凉山州有关2013年度度医师执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