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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认定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等19家医院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的通知(川卫办发〔2008〕313号)
来源: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更新:2013/8/23 字体: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认定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等19家医院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的通知

川卫办发〔2008〕313 号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三级医院,厅直属医疗机构:

依据《四川省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各三级医院申报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工作。在医院自评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认定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等19家三级甲等医院申报的178个专科为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见附表1),现予以公布。

受“5.12”地震灾害影响,我省专科医师培训工作被迫延迟,各市(州)卫生局、各医院要克服困难,抓紧时间尽快启动招生工作。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卫生局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做好基地医院和送培医院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本地区培训人员的招收和送培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基地医院应制订2008年度各专科的招收计划表(见附表2),于8月5日前上报省毕教委,并向社会公布。严格学员报名的资格审查和招收录用程序。9月中旬以前,完成招收录取工作;9月30日前,将学员名单在“四川省专科医师培训网”(网址:zkyspx.scyx。org。cn)注册,同时向省毕教委上报2008年招生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学员名单汇总表(见附表3),两者均具备方可视为注册完毕。

正式注册学员最迟于2008年10月10日前进入基地参加培训。各基地医院于10月30日前,将招收“社会人”的人事档案交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三、各送培医院要合理安排医院工作,积极支持住院医师参加专科医师培训,组织好本院住院医师的网上报名工作,落实送培人员培训期间的有关待遇。

联 系 人:马海东、韩阳
联系电话:028-86134105,86131630
传 真:028-86134962
Email: hanyang 126911@yahoo。cn

附件:1.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等19家医院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名单(按专科分类)

2.四川省专科医师培训招生计划表

3.四川省专科医师培训学员注册登记表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本文附件:川卫办发[2008]313号附件1-3.xls【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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